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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院收到洪山区委、区政府联合下发的《中共洪山区委 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洪山地区2014年度最佳文明机关、文明街(乡)、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的决定》(洪文〔2015〕8 号),学院再次荣获年度“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近年来,学院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眼发展大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学院工作实际,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学院各个工作环节中,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内容,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传承文明,服务社会,为城市文明建设增光添彩,为开创我院改革发展新局面,推动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学院将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创造出更加优异的成绩,为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再立新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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