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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表彰湖北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决定》(鄂厂开组发〔2014〕3号),对全省近年来在厂务公开文明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101个先进典型单位进行表彰。我院荣获“湖北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自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以来,我院着力完善校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校务公开程序,丰富校务公开内容和形式,为创建和谐校园和推进学院改革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我院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坚持把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渠道,同时,督促各部门单位按规定程序履行公开责任,不断丰富有利于校务公开的载体形式,增强了学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校风、学风、教风建设全面加强,为创建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营造了积极向上、开拓进取的良好氛围。
决定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实现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战略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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