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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部门:
时值2016年中秋节、国庆节来临之际,为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意识
各党支部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精神的主体责任,以节日为契机,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前、抓早抓小,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二、严格执行规定,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各部门、各级干部、党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等一系列规定。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联谊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参加“带彩”娱乐;严禁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等。
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文件要求,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从严查处违规行为
学院将加大中秋节、国庆节前后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部门和个人,按规定严肃查处。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2016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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