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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水利党发〔2015〕19号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5月在全省开展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现结合我厅实际,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
二、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的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主题,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和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实现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建设水利强省的战略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三、活动内容
(一)及时传达贯彻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暨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电视电话动员会精神。通过我省、我厅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采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的形式,深刻剖析腐败案件产生的成因及根源,阐明违反党的纪律、破坏党的规矩的严重危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二)深化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活动。紧紧围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开展中心组学习,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多种形式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辅导、观看教育片、支部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活动,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明纪律、守纪律,懂规矩、讲规矩,做清醒人、明白人。
(三)开展初任公务员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初任公务员参加初任公务员廉政教育培训。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为重点,加强对初任公务员教育,引导初任公务员树立廉洁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走好人生第一步,夯实廉洁从政基础。
(四)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组织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参加廉政教育活动,通过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五)开展家庭助廉活动。不断推进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通过发放廉政教育学习资料等方式,引导水利干部家庭成员洁身自好、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建设清廉家风。
(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通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参观监区、参观警示教育展、听取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及阅读有关人员“忏悔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性、严肃性,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七)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廉政大讲堂、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读廉政书籍、创作廉政书画、观看电影《爱在青山绿水间》向身边典型蒋志刚同志学习等系列活动,弘扬水利行业精神,传播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理念,营造浓厚廉政文化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活动在厅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厅直各单位党委、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落实好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检查;党办、宣传等各有关方面要发挥职能优势,主动配合,形成合力。
(二)提高活动实效。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在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举措,确保宣教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处室、单位要加强对宣教月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宣教月活动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同时,请及时将开展宣教月活动的情况信息报送厅监察室。
中共湖北省水利厅党组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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