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击鼠标滚屏浏览)       【
字体放大
】  
|
鄂水利党发〔2015〕18号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现就加强“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通知如下:
一、坚决反对“四风”。“五一”、端午两节期间,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公车私用或向下属单位借用车辆。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带彩”娱乐)、出入会所等行为。
二、加强宣传教育。把加强“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作为深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和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清醒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要求,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切实强化纪律意识,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厅“二十条办法”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三、落实主体责任。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党委(支部)要加强责任担当,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抓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持续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管好班子、干部队伍以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防止在遵守纪律上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明察暗访,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而且要追究纪委监督责任。要通过持续加力加压,不断发出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中共湖北省水利厅党组
2015年4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