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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2014年“五一”假期将至。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狠抓“五一”重要节点,强化执纪监督宣传等重要精神,进一步加强厅直系统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委“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动员会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刹住“四风”。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五一”期间,严禁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款吃请、公车私用或向下属单位借用车辆。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出入会所等活动。
二、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任务宣传,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防止问题反弹。释放执纪必严信号,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厅二十条办法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三、强化监督执纪。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公开曝光,决不姑息。对问题严重的,要严格追究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要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支持举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厅二十条办法精神的行为,坚决揭露、鞭挞和整治“四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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