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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日期: 2009-04-16 13:51:35 发布: 党办 点击:

学院党委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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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水利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意见要求,推进学院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学习型组织,现根据省水利厅党组有关通知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等方面的工作要求,深入学习党的重要文献和有关会议精神,了解掌握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新知识,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思想道德素质、党性修养和管理水平,提高驾驭全局的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

二、学习内容

(一)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创新理论;
     (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党和国家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议决定等;
     (四)省委、省政府、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重要会议精神和决议决定等;
     (五)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六)国际政治与经济;
     (七)国家已颁布及陆续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八)高等职业教育理论及知识;
     (九)党建、历史、科技、文化、管理知识等;
     (十)形势报告、内部音像资料等。

三、学习对象

(一)院党委中心组学习。院党委委员、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
(二)院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院党委委员、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视情安排各系、部、处室(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
(三)院党支部学习。支部所属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

四、集中学习时间

    每月第四周周五上午为院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每月第四周周二下午为党支部(部门)集中学习时间。

      五、学习形式

    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和讨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将采用分类设专题、联系实际研讨、观看录相片等形式,并适时聘请专家教授作辅导报告。

六、学习制度

(一)个人自学制度。学院各级党员干部、职工个人要切实落实好院党委关于加强理论学习的有关规定,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合理制定自学计划,认真开展自学活动。学习内容除指定的书目和内容外,个人还可根据情况有计划地安排选择学习内容。个人自学以业余时间为主,工作时间为辅。要以学习成果(包括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等)、工作实绩等作为检验手段,不断提高学习效果。

(二)集体研讨制度。院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以设计的学习专题为主要内容,每次确定一个主题,也可以针对实际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研讨,中心组成员应积极参与,认真讨论。要保证集体学习研讨的时间和质量,原则上中心组学习每月开展一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各党支部按照学院学习计划,并结合各自实际,及时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及相关业务知识活动。对优秀文章、先进学习经验,将适时组织交流探讨,促进相互学习、相互提高。

(三)读书笔记制度。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都要认真做学习笔记,集中学习时必须设专人作记录并妥善保管;每位党员干部要有一本学习笔记。

(四)理论辅导制度。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及要求,适时组织理论学习专题辅导报告。坚持内部辅导与外部辅导相结合,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等形式,邀请院领导、上级领导或理论工作者做专题辅导和形势报告。

(五)学习交流制度。集体学习中,要认真安排重点发言,深入开展学习交流,主要是结合实际谈认识、谈体会。发言人员要做好发言准备,写好发言提纲,做到不打无准备之仗;发言时,应围绕主题,突出重点,有感而发。根据学习安排,也可就某一问题进行探讨、论述,发言形式不拘一格,灵活进行。中心组成员发言,学习秘书应做好记录,与会者在别人发言时,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认真聆听和思考。

(六)专题调研制度。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调查和研究问题,为提高学习质量、促进学习深入奠定坚实基础。中心组成员每年要撰写1至2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并组织学习交流;干部职工也要根据具体情况,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为院党委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调研课题确定后,参加调研人员要及时认真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七)学习考勤制度。院党委中心组和各支部学习均应设立签到簿,实行签到制,签到记录作为集中学习的依据,在年终总结时与其它工作一并考核。学院每一名干部职工每次集中学习时都应按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或不执行学习活动安排;学习时间内,除急需处理的工作外,原则上一律不安排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需经部门负责人、院分管领导同意后,向党办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缺席,对无故缺席者,予以点名批评;学习时确因紧急公务需要处理,不能继续参加学习的,必须向主持人请假,并通知党办;个人全年参学率不得少于90%。

(八)检查通报制度。党办要切实做好全院学习的组织和督查工作,周密制定学习计划,加强对学习的组织领导。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不定期检查成员个人自学、参加集体学习情况,党办每半年对各支部集中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通过内部情况通报或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学习情况和成果。对认真参加学习、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向上级组织部门反映上报;对未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九)学习考核制度。坚持注重实效和考用结合的原则,把理论学习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职工的重要内容,既要考核掌握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情况,又要考核学以致用、解决问题、促进工作上取得的成果。考核实施中,将采取查资料、阅笔记、听汇报等形式进行考核,在学习态度上重点考核理论学习的自觉性,看其能否真正把理论学习摆上重要位置,能否遵守学习制度和做理论学习的表率;学习内容的落实上,重点考核落实学习计划情况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委、厅党组重大决策的理解掌握程度,同时考核履行工作职责所应具备的理论知识。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考核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考核小组组织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要按照考核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要求,对照检查,确保学习考核工作落实到位。


(十)学习档案管理制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档案由党办负责建立和管理,做到分门别类,便于查找,有效利用,包括中心组学习安排、学习记录、成员发言、心得体会、研讨文章、经验交流、考勤记录、检查考核及有关学习资料、学习制度等;各系、部、单位(部门)学习情况由各党支部负责掌握,同时各党支部要做好台帐记录,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落实。对重要学习资料、档案应加强保密工作,防止丢失、被盗、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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