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击鼠标滚屏浏览)       【
字体放大
】  
|
(李红斌)3月7日,学院党委召开了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传达省水利厅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党委班子全体成员、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院党委书记甘齐顺主持了会议。
会议学习了《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和《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学习宣传< 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传达了省教育厅纪工委书记王安怀《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甘齐顺在传达省水利厅会议精神时指出:省委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基础上出台的经济责任问责办法,一是要正确认识其重大意义;二是提高了对干部管理的要求;三是对干部管理的重要抓手;四是对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干部认真学习,明确 “问谁的责、问哪些责、问责方式、问责后果”。要正确处理好监督规范与改革发展的关系,应事问责与深层问责的关系,问责力度与问责效果的关系。甘齐顺在传达水利部陈雷部长讲话要点后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廉政意识,严守正确使用和对待权利的四个“一律不得”,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消除发生腐败案的风险。院纪委结合学院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经济责任问责办法,院办产业也要参照执行,财务处要按厅要求安排落实审计人员学习培训。
院长彭锋就学习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强调:一是要认真学习把握好上级文件精神,巩固反“四风”成果,严格执行规定,把好财务管理制度关,出现违规现象,谁主管谁负责;二是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抓好春季学生安全宣传工作、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就业工作。彭锋还就学院2014年度安全稳定工作、招生就业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