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双高”建设中期绩效评价工作布置会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开展湖北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办函〔2023〕5号)要求,为做好学院“双高”建设中期绩效评价工作,学院于6月12日在南湖校区机电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双高”建设中期绩效评价工作布置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姚祖军主持会议。
会上,“双高”创建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传达了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分别从“双高”中期绩效评价对象、评价时间周期、评价内容、学院工作安排等方面进行了汇报。财务处负责人解读了“双高”中期绩效评价资金投入及使用统计要求。
姚祖军对学院“双高”建设中期绩效评价工作提出要求。他提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双高”建设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二要认真学习文件,各部门一把手要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执笔;三要把握标准,各建设单位要主动往评价等级为“优”的方向努力;四要做好自评,将校内自评与校外专家评价相结合,扎实做好学院“双高”建设中期绩效评价;五要把握时间点,各部门要根据“双高”建设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时间要求,统筹校内各项工作。
最后,党委书记王玉才作总结讲话。他强调,一是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各部门不仅要突出各自的责任担当,也要加强相互配合;二是准确把握时间节点,不仅要把握提交“双高”中期绩效评价报告的时间节点,也要明确自评报告和资金投入统计的时间段要求;三要提前谋划,要实事求是做好学院“双高”中期绩效评价工作,提前为后续终期验收做铺垫;四要组织好预验收,在向教育厅提交学院“双高”建设中期绩效评价报告前,提前组织内部预验收,查缺补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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