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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最美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2-25 09:36 来源: 作者:学工处 点击: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辅导员先进典型,培养选树辅导员先进榜样,充分展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活动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开展学院2024年度“最美辅导员”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具有3年及以上一线辅导员工作经历的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时间

2025年2月——3月

三、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3.素质能力过硬。站位高、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在党的理论政策宣传教育、“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学生社会实践、学生心理健康等重大工作推进中,担当作为,作出积极贡献,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5.示范作用显著。能够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和科学研究专长,引领带动一批辅导员成长发展,在全国范围、所在区域及所在学校内起到示范作用,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质增效,担任省级或校级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优先推荐参评。

6.如有违反师德师风及国家、学院相关规章制度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参评。

四、评选程序

1.系部推荐

各系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选,审查各参评人员评审资格和材料真实性后,按要求确定推荐候选人,并组织填写推荐表(附件1)、事迹材料(附件2)、汇总表(附件3),汇总后于3月3日之前上报学工处。其中具体指标分配为每系部推选不超过2人。上报材料分值占比20%。

2.学生评价

以候选人年终考核中学生评价结果为准。学生评价分值占比

30%。

3.展示答辩

候选人主要从个人经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科研荣誉等方面进行现场展示与答辩。展示答辩分值占比50%。

4.学院审定

学院评选小组审核无误后,由学工处对获评人员进行公示。

5.评选结果报请党委会批准。

五、报送材料要求

1.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及事迹材料,个人报名信息严格按填报说明填写,事迹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不要插入图片或视频。

2.报送学生辅导工作案例1篇,应包括案例简介、案例分析、思路举措、经验启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3.报送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材料,应包括工作室建设基本情况、团队成员、工作成效、省级教育部门或学校支持投入情况,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4.电子版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如有本人及所带班级、学生获得荣誉奖励情况,可附证书扫描件。

六、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推荐。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调动各方积极性,推荐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在岗高校专职辅导员。

2.严格审核把关。各系部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逾期将视为放弃。

附件:

1.“最美辅导员”推荐表

2.“最美辅导员”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

3.“最美辅导员”推荐信息汇总表

 附件.docx